游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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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须知

为保障游览秩序,给广大游客朋友提供一个干净、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依据《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游园须知:

一、东莞植物园新园区对外开放时间为07:00-20:30,20:00后停止入园。岩石园开放时间为07:00-18:00,兰花园开放时间为08:30-17:30。旧园区开放时间为06:30-22:00。

二、自觉维护园区公共秩序,爱护植物和设施,遵守以下规定:

1.不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食品包装物等垃圾,不随地吐痰、便溺;

2.爱护珍稀植物与园林景观,严禁攀折、刻划、采摘、践踏、挖掘植物,不跨越围栏、穿行绿篱、攀爬山石;

3.不涂写刻画、张贴广告、圈占场地、噪音扰民、私自摆摊兜售;

4.不在园区猎鸟、轮滑、放风筝、悬挂吊床与横幅,不在水域内嬉水、游泳、垂钓、捕捞、放生动物、投掷食物或杂物等;

5.携带犬只入园需遵守《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关于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使用牵引绳,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文明规范遛犬;

6.请在指定的绿地开放共享区域搭设帐篷,遵守我园帐篷搭设管理规定;

7.非园区工作车辆、非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等)请勿擅自进入游览区域;

8.请文明用语,礼貌谦让,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园区进行传销、赌博、散发传单及封建迷信等禁止的行为;

9.禁止携带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园及使用明火、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危险活动;

10.禁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公园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游园时请注意防范蚊虫、蛇类叮咬,不进入密林及未开放区域,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及看管好随身物品,儿童、老人、残障人士须有家人或监护人陪同。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重大事件期间,游客必须服从此期间实行的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劝阻仍不改正者,按《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六、游客在东莞植物园自主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园区安全、有序、文明、卫生的游园规定。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本园将积极配合处理,但不承担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周末及节假日游客多,植物园停车位有限,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绿色出行。自驾市民请留意绿色路停车引导显示屏,若园区停车场满位,可前往周边停车场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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