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保热电厂运营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垃圾焚烧处理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局组织修订形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就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
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告《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电子政务邮箱:srhwzx@dg.gov.cn ,或通过信函邮寄到东莞市莞龙路141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中心,并注明联系方式方法,我局将适时把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解释。
附件:《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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