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3个股室。
二、主要职能
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城市户外广告、照明灯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照明灯饰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拍卖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协助主管部门进行重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夜景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拟定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至2014年底,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 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四、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本单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中心的办公、人事和财务等一系列办公制度,逐步完善中心各项规章流程。二是协助主管部门编制《东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做好全市户外广告整治排查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协助参与主管部门做好直管道路广场的照明设施管养工作。
五、决算年度收支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1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3.1万元。
各项收支决算数据详见2014年部门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至2014年底,本单位共有公车0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4年共接待0批次。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