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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
  • 2011-12-0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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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近日,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正式发布,这是我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之一。标准的出台将使我省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创”有方向、“争”有目标、有“尺”可量。《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实现了优秀共产党员衡量标准、评价尺度的科学化,体现党性与人性的统一,德与才、情与法的统一。

坚定理想信念的先锋。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高机关效能的先锋。积极参与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执行力强,做到工作无积压、无延误、无差错、有创新,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节约资源,杜绝铺张浪费,带头实践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服务基层群众的先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积极创建党员示范岗,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参加扶贫开发“双到”、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居住社区的公益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得到群众支持和拥护。

提升业务水平的先锋。能正确理解、准确执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现代产业等知识,注意研究总结工作规律,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坚持清正廉洁的先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准则》等规定,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群众反映好。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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