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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774014545D/2024-0010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6-18
名称: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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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7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12  浏览次数:-

望牛墩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摊餐饮摆卖管理的建议》(第2024017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我局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三定”方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接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商贩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主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工作,重在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人行道秩序。

  一、不断强化日常巡查执法,督促形成城市管理良性循环    

  (一)坚持常态化巡查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了最大程度在规范户外经营活动和保留城市“烟火气”之间寻求平衡,城管部门强化与村(社区)沟通联动,对流动商贩乱摆卖现象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引导流动商贩进入镇街规划的临时摆卖场地(场所)经营,缓解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规范流动商贩经营秩序。同时,加强辖区内流动商贩的源头管控,按照“日常巡查+重点执法、教育劝离+依法处罚”的原则,减少流动商贩占道摆卖乱象,坚持常态长效治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城管部门不断健全“城管片长+女子执法服务队+城市服务驿站+小微执法”的“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将开展无照商贩乱摆卖违法行为巡查管控工作纳入重点治理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做好疏导劝离,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另外,秉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依托城管片长和玉兰女子执法服务队履行“六巡三访一执法”和巡查服务、宣传教育、柔性执法等职能,全面深化基层治理,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既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也善于劝导立行立改实施免罚,用规范、快速的执法手段实施适度的“小微执法”,完善健全轻微违法行为长效治理机制。

  (三)坚持强化科技支撑,引导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围绕“城管进一线,服务面对面”工作打造城市部件监督管理系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智慧城管平台为支撑,搭建“一键找城管”微信小程序,市民群众可随时扫码反馈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参与城市管理;还可以通过“一键找城管片长”,实现与所属区域城管片长及时反映流动商贩乱摆卖问题,以便对流动商贩开展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二、不断强化市容环卫保洁,在“扫干净、摆整齐”上下功夫

  (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环卫保洁作业标准明确。为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了《东莞市环境卫生分级分类管理与作业指引》《东莞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卫作业分级分类管理,明确不同区域、等级道路环卫质量及清扫保洁方式、作业频次、洒水喷雾清洗等作业标准,为环卫作业单位提供作业标准。制定《全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模板》,指导各有关单位根据分级分类作业指引和市场单价指引,明确作业标准,按需增加保洁经费,设置退出条款,完善合同清扫保洁覆盖范围,补齐保洁空白漏项,推动作业质量稳步提升,持续优化环卫清扫领域营商环境,防范法律风险和合同纠纷。

  (二)不断强化行业监管,确保环卫企业履约到位。加强环卫企业履约监管,对全市环卫保洁项目进行统计更新并对全部市级、镇街(园区)发包清扫保洁项目的合同人员、设备开展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指导跟进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并落实处罚;对每周曝光卫生黑点所属环卫项目进行专项合同倒查,建立黑点整改情况及合同倒查问题清单,督促各城管分局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对未按合同履约的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并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开创了我市对环卫企业行政处罚的先河,形成闭环管理。

  (三)不断强化整治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不断完善环卫保洁管理制度,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持续开展卫生整治,指导各城管分局设立巡回保洁专员、果皮箱擦拭员,加大公共区域环境地面冲洗频次,尤其是流动商贩临时集中摆卖区及周边区域的清扫保洁,布设分类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

  三、不断强化部门联动,共同促进城市秩序逐步向好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管理,建立市场监管、商务、交通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研究探讨如何“组合出拳”对流动商贩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二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制定市一级政策文件,指导镇街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地摊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对流动商贩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经营者到集中摆卖场地经营,禁止违规占用人行道摆卖,并做好经营区域的环卫保洁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垃圾运输车、公共厕所、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日常监管,提升环卫保洁规范化管理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