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地摊经济”帮助低收入人群谋生就业的建议》(第2024011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根据“三定”方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接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商贩乱摆卖和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主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工作,重在维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人行道秩序。
一、科学规划选址,建立规范化经营管理机制。
(一)为了最大程度在规范户外经营活动和保留城市“烟火气”之间寻求平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指导各城管分局强化与村(社区)沟通联动,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引导流动商贩进入镇街规划的临时摆卖场地(场所)经营,缓解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问题。同时,加强集中摆卖点卫生保洁、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指导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确保经营活动安全有序,深度引导全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二)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市城管委办印发了《东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打造千园共享之城实施方案》,2023年以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力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努力打造“千园共享之城”,着眼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积极探索推动城市绿地开放共享模式,规范完善公园“夜摊经济”,实现公园美景与消费模式、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创新交互融合,以“绿色引擎”激活城市经济发展新活力。
近两年,我市分两批次共选取了73个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开放共享试点公园绿地进行先试先行,已开放共享面积340.56公顷,其中草坪面积224.4公顷。以莞城鳒鱼洲文创园为例,利用公园内蜿蜒绵长的林荫小道,将林下空间进行开放,引入“车尾集市”,结合夜景打造,瞬间点亮“夜经济”,成为时下火热的江畔夜市据点。各大节假日还会整合多方资源,融入时尚、艺术和传统文化元素,举办多元化活动,如中秋节古风夜市游园会等,打造独具特色的“公园+”模式,推动夜市主题化升级。万江“莞草芳晴”潮流夜市位于万江滨江西路绿道,是“三江六岸”的一大景点。白天“莞草芳晴”沿江绿地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运动、健身的好去处,夜晚呈现另一种活力,将绿地开放共享与公园的景观营造、功能布局、文化传承等内容相衔接,打造集“艺术创作、文化民俗、游客体验”于一体的“夜摊经济”集聚区,实现公园绿地与消费场景的融合互促。每天傍晚时分,开放的草地会亮起霓虹灯,小吃、饮料、游戏、玩具等摊位共同组成夜市一条街,极具“烟火气”,让市民感受到无限惬意和快乐。
(三)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不断完善环卫保洁管理制度,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定印发了《东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持续开展卫生整治,指导各城管分局设立巡回保洁专员、果皮箱擦拭员,加大公共区域环境地面冲洗频次,尤其是流动商贩临时集中摆卖区及周边区域的清扫保洁,布设分类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
二、强化巡查管控,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机制。
(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断健全“城管片长+女子执法服务队+城市服务驿站+小微执法”的“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将开展无照商贩乱摆卖违法行为巡查管控工作纳入城市“六乱”治理工作重点,指导各城管分局按照“日常巡查+重点执法、教育引导+依法处罚”的原则,以城管片长和女子执法服务队为主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门前三包”“护学护校”等专项行动,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及时疏导劝离流动摊贩,引导其前往集中摆卖点规范经营,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
(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巡查处置”,将视频智能分析系统接入市雪亮工程路视频监控,配置了17种AI识别算法,实现从事后处置、被动监管到事前预防、即时管理。今年以来,视频采集实现提前发现以“六乱”为主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城市各类管理对象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管理,建立起24小时监控、智能发现等“线上+线下”联动管理模式。
(三)围绕“城管进一线,服务面对面”工作打造城市部件监督管理系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智慧城管平台为支撑,搭建“一键找城管”微信小程序,市民群众可随时扫码反馈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参与城市管理;还可以通过“一键找城管片长”,实现与所属区域城管片长及时反映流动商贩乱摆卖问题,以便对流动商贩开展规范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成效。
三、多措并举,规范流动商贩经营管理。
为进一步解决流动商贩经营管理问题,将从多方面多维度着手: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管理,建立市场监管、商务、交通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研究探讨如何“组合出拳”对流动商贩进行规范化经营管理;二是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制定市一级政策文件,指导镇街落实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地摊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对流动商贩加强日常监管,引导经营者到集中摆卖场地经营,禁止违规占用人行道摆卖,并做好经营区域的环卫保洁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