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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280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4-09-11 15: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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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玲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东莞城市有机固废收运和处理体系,提升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率和技术水平的建议》(第20240280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制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出台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全环节作出了明确要求,也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法律责任。此外,我局建立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作用,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据统计,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案查处49宗,罚款3080元,“小微执法”包容免罚278宗。

  二、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情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由于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施规模大、投资高,项目运营前期负荷率底、经济效益低及回报慢,短期内社会资本较难实现回报。因此,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多样化。其中,两座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为“BOO”特许经营模式(建设-经营-拥有),49个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确定设施运营单位,另外万江镇街通过社区环卫开展设施运营。今年以来,我局积极稳步推进东莞市集中式厨余垃圾收运处理服务项目,该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后将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处理终端布局。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正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设备安装进度及环评手续办理。

  三、关于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我市现有两座集中式厨余垃圾处理厂,分别为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和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分别由国有企业东实集团和水务集团投资、建设和运营,均采用“厌氧综合处理”工艺技术。麻涌垃圾处理厂三期(餐厨项目)建有厨余垃圾提油系统和沼气提纯系统。厨余垃圾经处理后产生工业毛油;此外产生的沼气经提纯工艺处理后产生天然气并入天然气管网实现资源化利用。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建有沼泥热干化系统,厨余垃圾经处理后产生沼气和绿化营养土,部分沼气为热干化系统提供热能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生产绿化营养土,通过有处理资质的有机肥厂进行处理。为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厨余垃圾处理费用,目前正在推进的集中式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均采用“预处理+黑水虻生物处理”技术工艺。利用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是一种新的生物处理技术,既可以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又能获得养殖收益,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丰收。主要产物是黑水虻虫体和虫砂,分别是优质的昆虫蛋白和有机肥,不仅降低了湿垃圾处理成本,还具有经济价值。此外,我市已建成49个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主要采用“好氧微生物处理”、“昆虫生物能转化处理(黑水虻养殖)”等技术工艺,其中“好氧微生物处理”主要产生的是有机肥料。

  下来,我市将继续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思路,加快推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做好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工艺交流调研,不断提升我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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