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辉代表:
您提出的《规范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减少给市民带来的各种不便》(第2023002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配合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相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我市综合管廊的牵头协调部门,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引导地下管线入廊管理,尽可能减少因管线建设、维护等导致道路开挖的情形,降低对道路交通及群众出行的影响。
二、全面加强占用挖掘管理
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车行道及公路范围的占用挖掘施工审批,我局负责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范围的占用挖掘审批。为优化简化审批手续,若同时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的,则由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城管、交警部门进行审批。
下来,我局将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加强联动管理,强化信息互通,合力尽量减少重复开挖现象。我局将按“非必要不开挖”的原则,加强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的管控,避免不必要的开挖现象,针对确须占道施工的,督促建设单位尽可能减少占用面积,压缩施工工期,并强化批后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要求进行文明施工,设置规范美观的施工围挡和警示标志,做好施工区域外的环境清洁,严禁围挡区域外堆放施工物料等,完工后及时按原貌保质恢复,尽量减少对群众出行及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聚焦人流车流等重点区域,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杜绝“乱占用、乱开挖”的乱象,据统计,今年1-4月全市城管系统查处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违规行为36宗。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