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柱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区道路建设,构建品质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议》(第20230212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警察支队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标准指导镇街
针对树木遮挡交通标志的问题,我局2023年3月印发《东莞市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东莞市城市树木修剪简章》,指导各镇街做好修剪工作;2019年9月印发《东莞市城市道路行道树树种与种植养护管理指引》,并组织各分局对行道树选取、种植、修剪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加强监督持续督导
我局针对树木遮挡交通标识标牌的情况,计划每季度对各镇街进行抽检,发现存在遮挡的情况将下发整改通报,并要求限期内进行整改。
三、出台规定规范作业时间
2021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管领域占道作业时间的通知》,明确路灯市政养护作业车辆的具体日常作业时间,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如路灯倒塌、路面有坑洞、井盖丢失等影响交通安全情况)需在高峰期进行抢修的,应先经交警部门及道路管理部门同意后,按交警部门、道路管理部门确定时间进行,同时,施工时尽量少占用车道,以确保减少对交通通行影响。
四、加强与交通部门协调沟通
日后新设置的交通标志牌选址问题,我局将积极参与,并充分考虑新置标识标牌的周边环境,提倡多杆合一,优化城市景观。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