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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 2022-09-14 10: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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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外卖餐食引发对环境污染的建议》(第20220017号)收悉,经综合市商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高度重视及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一)建立“1+N”工作体系。围绕《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成立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针对外卖餐盒引发对环境污染的现状,市发改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印发《东莞市住宿餐饮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治理工作方案》等机制文件,明确了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在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植物纤维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外卖领域的监管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外卖餐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二)加大宣传影响力。一是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张,在外卖餐盒包装外附上一些垃圾分类宣传单张,提高消费者对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二是持续加大户外有关外卖餐盒的垃圾分类的广告宣传,充分利用公益广告、影片等多种形式,在地铁站、公交站等人流量集中的位置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普及垃圾分类有关知识,实现广而告之。三是以“网络餐饮平台”为依托,推出外卖餐盒的垃圾分类广告、新闻资讯、政策法规等信息,让市民轻松、高效、便捷了解和参与垃圾分类。四是开展有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益活动,营造全民共商共议共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推动垃圾分类理念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助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二、关于加强餐饮外卖行业引导和监管

  为做好外卖餐盒引发对环境污染相关工作,市商务局积极配合跟进,多措并举,进一步引导餐饮外卖以及重点餐饮企业形成环保文明风尚。一是进一步强化对网络餐饮平台的指导。召开座谈会,进一步督促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的持续监督,要求平台探索推荐餐饮主体使用环保餐盒、加强环保宣传等。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和推动市餐饮协会、连锁餐饮发展促进会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推荐会员企业使用环保餐具,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化与市团餐与配送行业协会的协作交流,通过行业协会推动医疗、学校、机关单位等供餐市场使用环保餐具,引导广大团餐企业使用对环境污染少的环保餐具。三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走访和宣传。走访团餐服务单位,了解鸿骏膳食、新鸿福配餐、常春藤餐饮等重点团餐企业诉求,要求企业尽量使用环保餐具,并将使用环保餐具纳入宣传培训内容。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垃圾分类收处体系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类”,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其中,外卖餐盒主要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方面:城管、商务部门联合制定行业管理方案,引入和培育龙头示范企业,初步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体系。目前,我市建有2300个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服务。

  (二)其他垃圾方面:建有市区、麻涌、横沥、厚街、海心沙五座环保热电厂,焚烧能力达14250吨/日,日产生活垃圾已实现全焚烧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东府〔2019〕57号),在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本市户籍居民和暂住人员,均应按《关于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2019〕53号)文件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提案中提及到“外卖中加收垃圾处理费,让商家、平台、消费者为外卖垃圾回收处理埋单”的商家、平台、消费者已按相关文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外卖盒属于生活垃圾的一种,商家、平台、消费者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已包含处理外卖盒该生活垃圾的费用。但目前我市征收的生活处理费还不能满足环卫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需求,下来,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局进一步修订相关政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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