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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021026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2021-11-24 11: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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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平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建立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综合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手段。

  一是以“行走东莞”高位推进。建立了与“洁净东莞指数测评”、城市精细化管理第三方考核挂钩的“行走东莞”机制,全市城管系统及各园区、镇(街)、村(社区)也建立了行走机制,真正做到了俯下身子解决问题。二是以“洁净指数”量化测评。创新推出了全域覆盖、史上最严、影响最大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和“洁净东莞指数测评”,除了每个月公布排名外,还进行环比,设立进步奖和退步奖,年终还设立“蜜蜂榜”和“鞭策榜”,赋予更多考核对象荣誉感和危机感,考核排名逐渐成为激励和鞭策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利剑。三是以“红黑榜”晒优亮丑。在每月“洁净东莞指数测评”的基础上,选出村(社区)、道路、集贸市场、公厕、垃圾转运站、河涌六类区域中指数最高的定为红榜,指数最低的定为黑榜。“红黑榜”和其所在区域的管养单位、路长或所(站)长同样对外公布。此外,对登上“红榜”的公开表扬、树立标杆,对登上“黑榜”的进行曝光和约谈。同时,还引入“两代表一委员”点评机制,组建“城市洁净指数测评点评团”,对“洁净城市指数测评”排名前三和后三的进行公开点评。四是以“活动日”邀全民参与。每月10日定为“洁净城市活动日”,市、镇、村三级组织开展由领导带头的全民大清洁活动,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翻箱倒柜”对公共区域、“黑榜区域”、背街小巷开展大清扫、大清洗。为突出推广优秀镇街的城市管理经验和做法,帮扶落伍镇街加紧整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每期设置不同的“活动日”主题,并明确单数月份帮扶上月登上“黑榜”的区域,双数月份在上月登上“红榜”的或相关区域召开现场会。

  二、规范环卫行业及市场作业管理。

  我市鼓励镇村采取适合当地实际的环卫管理模式,采取市场化以外的多元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镇村管理的主动权。比如,镇村两级可以采取自行购置设备、聘请工人实施环卫清扫保洁作业,也可采取政府直管与市场承包相结合的方式,将环卫清扫、洒水、收集、运输等分拆实施独立招标,或者政府组建机动队伍解决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购置高标准的新型环卫作业设备,开展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和洒水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水平。此外,要求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加强对保洁单位的监管,鼓励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把环卫保洁的监管工作,纳入镇村干部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对环卫保洁工作监管的权限和责任。通过绩效考核的手段,督促和倒逼镇村干部做到守土有责。落实“门前三包”、上门收集垃圾责任制。把环卫管理工作与社区党建、工青妇群团组织活动等联系起来,发挥退休干部、志愿者、村民代表参与环卫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建共管良好局面。

  我局正在制定合理的环境卫生作业定价机制,提升我市环卫市场单价,推动环卫保洁工作规范化、优质化,打破目前“投入少、监管缺、标准低”的局面。下来,继续推进环卫作业统一单价在全市范围实施,实现全市市容环卫领域招标要求、环卫合同、劳务合同等文书统一样式。同时完成全市环卫行业大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环卫行业发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规范村民建房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对农房建设管理工作一直十分重视,2019年以来,在肖亚非市委书记的亲自统筹指导下,我市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以修订《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总牵引,全力推动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在认真梳理借鉴国家部委和兄弟省、市近50份政策文件,召开近30次工作专班会商会及近10次部门、镇街、村(社区)、专家代表座谈会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正式印发实施,并以其为主文件,配套出台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过渡期东莞市农民安居房建设分区划定指引》《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三维航拍季度局部更新比对工作方案》《东莞市农房违建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追责考核组工作方案》《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东莞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试行)》等文件,初步建立了关于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1+N”的政策制度体系。

  其中,《管理办法》设定了职责分工、申请条件、规划管控、建设标准、风貌管控、审批程序、施工管理、不动产登记、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过渡期东莞市农民安居房建设分区划定指引》主要引导城镇用地合理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指导镇街(园区)政府划定辖区内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主要引导农民依法、依规建设农房。农房报建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审批总体按“村(社区)核准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部门联合监管验收”三阶段实施,统一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农房工程完工后,由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镇街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对农房建设情况进行核实。《东莞市农房设计通用图集(试行)》主要由风格篇和户型篇两部分组成,共12种建筑风格样式,采用图集风格建房可奖励30平方米梯房建设不计入总建筑面积。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系统,保持审批系统的平稳运行,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具体功能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并且积极学习和吸收其他市的优秀做法。

  根据省市关于研究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及宅基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乡村风貌导则》,主要内容是构建分级分类的风貌管控体系。该导则在市级层面提出乡村风貌分区、风貌轴带,片区层面提出各片区的乡村风貌定位以及风貌引导策略,村落层面对空间肌理、生态本底、公共空间、建筑风格等四类乡村风貌要素提出管控要求。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过制定“严控新增违建十条措施”,严厉打击新增违建,大力开展拆违行动,依法消化存量,不断优化整治城镇规划建设环境,为东莞城市品质提升不断添彩增色。据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累计治理违法建设面积1042.9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5.96%,违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中。同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结合工作职能,全面开展城市“六乱”整治,对乱堆乱放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棚舍现象进行查处。2021年1-3月,全市城管系统打击乱堆放行为教育改正18141宗,责令改正584宗。接下来,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统筹协调,高架构、强力度、严标准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坚持违建治理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同步推进。

  四、大力实施“四十百千”工程,创建美丽乡村

  市农业农村局在创建美丽乡村时,在镇村大力实施“四十百千”工程,坚持抓小抓实,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一是开展“四小园”建设工作。对“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裸露地、闲置地,因地制宜建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公园,提升村庄美化绿化效果,防止裸露地、闲置地再次成为垃圾堆放、乱搭建的“适宜场地”。二是村村开展环境十件“微实事”工作。今年开始全市每个村(社区)都要完成至少十件农村人居环境“微实事”工作,力争每年解决数个难点问题。三是做好120条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完成50条特色精品示范村(社区)验收和启动70条特色精品村创建工作。我市还将加强对通过“特色精品(示范)村”验收的村庄日常监督检查,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创建成果不褪色。四是启动开展“千村碧塘”净化工程。通过开展阻源截污、水面清洁、水体净化,借助技术修复,全面提升农村池塘、内河涌及周边环境科学整治水平,打造美丽池塘、美丽河涌生态圈。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助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

  五、规范和完善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效能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联合市文明办于2018年5月份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东民﹝2018﹞125号),指导各村(社区)对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参考样本,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制定程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村(社区)环境卫生维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畴,推动村(居)民成为村(社区)环境整治的重要参与主体,组织辖区村(居)民落实环境卫生维护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全市593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同时,为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包括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内的优秀品牌项目,并通过东莞日报、南方+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其他村(社区)积极发动居民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和市容市貌维护成为市民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

  按照提案中的建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督导力度。通过工作进度报送、开展实地督查等方式,抓好修订完成后的落地实施工作,推动村(居)民真正成为环境卫生保护的主体。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平台载体作用,将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护作为中心重点服务内容,通过联合学校宣传、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动志愿者力量等方式开展环保教育和行动;要求村(居)委会利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党群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办公大楼、微信微博等方式,多途径、广覆盖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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