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检查城区片区和滨海湾片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包括南城、莞城、东城、万江、高埗、石碣、长安、东莞港(滨海湾新区)、虎门、沙田、厚街共11 个园区、镇(街道)。负责对上述园区、镇(街道)综合执法案件的检查。指导、协助上述园区、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各类抗法、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或指定分局查处重大案件和跨园区、镇(街道)案件。负责局机关和上级单位交办的重大案件和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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