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国务院和省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在官方自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678条,阅读量300.5万人次,其中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541条,阅读量75.4万人次;官方微博发布137条,阅读量225.1万人次。官网主动公开311条,其中通知公告56条;工作动态48条;人事任免8条;执法公告0条;政策法规2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条;其他信息19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5份,其中自然人申请件37份,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8份。答复办结45份,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8份;部分公开0份;不予公开7份;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9份;不予处理1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国务院制定的25个领域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单位重新梳理细化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3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共805项,并报市政府办公室挂网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官方自媒体平台,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印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指引》,进一步抓实抓细“三审三校”,最大限度预防风险、提高绩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先后编制印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城管系统官方互联网站和新媒体政务号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指引》等文件,推动全市城管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切实做好“三审三校”,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稳健、更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经费支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网址为: http://dgcg.dg.gov.cn/gkmlpt/index,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