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东莞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布200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www.dg.gov.cn)或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dgcg.d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学院路269号,邮编:523112,电话:0769-22610178)。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按照市府办要求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积极以各种载体主动公开部分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进展。
一、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行为
1、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以朱旭根副局长为负责人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照《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和《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组织各业务科室认真梳理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在此基础上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规范的编制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2、参照市府办制定的《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本样本》,完善了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依申请公开在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参照样本做了完善。
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局采取各种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放到局门户网站上供群众查阅;为了方便群众在办事现场获取信息,我局还在办事大厅建设LED大屏幕显示器,将办事指南和各种通知公告滚动播出;在办事大厅建设了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指南和办事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触摸屏查询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22%;政府规章类信息21条,占46%;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0%;业务工作类信息15条,占32%;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占0%;其它类信息0条,占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载体建设。
一是改版完善我局门户网站,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继续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在办事大厅滚动播放,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完善办事大厅触摸屏,方便办事群众获取信息。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