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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 2017-09-28 07:3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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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政设施、城市桥梁、园林绿化和城市绿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市政设施、城市桥梁、园林绿化和绿道管理规范及标准,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城市绿地,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园林绿化和绿道养护质量监督及技术指导;开展市政、城市桥梁、园林绿化和绿道等方面的技术推广、科学研究及科普工作;负责园林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市政工程、城市桥梁、园林绿化和绿道设计方案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部门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部门)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29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9人,另外,有离退休16人,聘用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4903.40万元,支出总计4903.4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38.48万元,增长194.51%。由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的部分预算项目于2016年划转到我中心,导致本部门2016年的收支都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473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8.13万元,占99.39%;其他收入29.06万元,占0.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8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67万元,占23.16%;项目支出3694.38万元,占76.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69.74万元,支出总计4869.7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09.42万元,增长193.30%。由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的部分预算项目于2016年划转到我中心,导致本部门2016年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都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2.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9.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6.10万元,增长210.11%。由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的部分预算项目于2016年划转到我中心,导致本部门2016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3760.75万元,占98.91%;住房保障支出41.43万元,占1.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413.24万元,支出决算380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20199)年初预算数为2977.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6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年初预算数为623.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科目编码:2120501)年初预算数为781.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4%。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3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3.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2.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1.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44万元;公用经费111.2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1.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9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所以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4万元,增长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微增长,由于公务车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和油耗有所增长,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增长。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10%。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全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75万元,支出1005.87万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738.12万元、733.24万元,增长270.74%、268.95%。由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的部分预算项目于2016年划转到我中心,导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都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7万元,占0.9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3.33万元,占99.02%。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2

收入决算表

决算表3

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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