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城市户外广告、照明灯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照明灯饰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拍卖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协助主管部门进行重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夜景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拟定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165.39万元,支出总计3165.3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45.79万元,增长2546.65%,主要是2016年中本部门承接了市直管道路、广场的照明广告设施的养护事项,其经费相应划转下达,因此拨款收入对比上年增幅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5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3.0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1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6万元,占5.17%;项目支出2993.32万元,占94.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5.39万元,支出总计3165.3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45.79万元,增长2546.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4.1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6.79万元,增长27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438.38万元,占98.21%;住房保障支出8.01万元,占1.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4.91万元,支出决算44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①城管执法(科目编码:2120104)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20199)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③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年初预算数为154.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万元;公用经费20.6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01万元,支出271.01万元,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271.01万元,增长27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1万元,占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