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户外广告、照明灯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照明灯饰管理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的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拍卖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协助主管部门进行重要地区(场所)和重大项目夜景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拟定城市照明的环保与节能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本级预算,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6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人。另外,无离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30.34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3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8.78万元,年初结转1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支出方面:城乡社区支出56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18.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16.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48.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618.7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608.94万元,占99.82%;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2018年预算数为5608.9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91.17万元,减少4.9%。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9.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6.49%。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8万元;公用经费17.2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5630.3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563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8.78万元,占99.79%;年初结转和结余11.56万元,占0.21%。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56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万元,占3.05%;项目支出5458.64万元,占96.9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10.2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1.65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