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房屋征收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市政设施(除供水、排水设施外,下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房屋征收管理等专项规划。
(三)根据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部署要求,制定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四)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市容市貌整治、交通标志及城市各类标志性小品、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并监督其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
(五)负责审核有偿使用市政设施项目,组织有偿使用市政设施经营权招投标。
(六)负责城市照明设施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移交接收,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监控、网络安全、照明信息化管理和城市照明新光源、新技术、新设备及绿色照明、节能照明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城市管理、经营、宣传业务,督促、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规范化发展。
(八)参与市民城市意识、公益观念宣传,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
(九)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管理、运用、维护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具体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评考核结果。
(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十一)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十二)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十三)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十四)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乱摆卖、乱张贴、悬挂广告和占道经营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十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筑噪音污染、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2个科室、33个派出机构;设事业单位4个。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共有行政编制数10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99人。另外,有离退休21人,聘用人员108人,后勤服务人员5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453.20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999.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561.77万元,年初结转43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3.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3.62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城乡社区支出51617.75万元,农林水支出3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7.4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561.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0469.5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2297.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1561.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527.6万元,占12.6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88.36万元,占2.50%;城管执法支出1720.11万元,占3.3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80.26万元,占19.3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80.02万元,占0.5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662.04万元,占59.4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67.93万元,占0.52%;其他扶贫支出30.00万元,占0.06%;住房公积金支出328.02万元,占0.6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477.43万元,占0.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
(1)污染防治
①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科目编码:2110304)2018年预算数为477.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355.86万元,下降83.15%,(剔除部分基建项目,同决算支出口径对比)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95.87万元,增长162.96%。
2.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20101)2018年预算数为6527.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38.17万元,增长7.2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206.59万元,增长51.07%。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20102)2018年预算数为1288.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75.72万元,增长110.3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61.49万元,增长144.53%。
③城管执法(科目编码:2120104)2018年预算数为1720.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19.98万元,增长186.62%,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808.59万元,增长88.71%。
④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20199)2018年预算数为9980.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51.39万元,增长24.3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036.14万元,增长43.72%。
⑤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编码:2120201)2018年预算数为280.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0.02万元,增长100%,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80.02万元,增长100%。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2018年预算数为30662.0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846.06万元,增长183.49%,(剔除部分基建项目,同决算支出口径对比)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5149.48万元,增长456.22%。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科目编码:2129999)2018年预算数为267.9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20.36万元,下降66.01%,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268.52万元,下降50.05%。
2.农林水支出
(1)扶贫
①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编码:2130599)2018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328.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46万元,增长2.97%,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7.88万元,增长9.29%。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10.0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6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58万元;公用经费845.5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08.30万元、资本性支出37.23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8.0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8.4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0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1个,6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18辆。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持平,公车购置费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持平,公务接待费持平。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53.6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53.62万元,占100%。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52456.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5245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61.77万元,占98.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3.62万元,占0.87%;其他收入3.36万元,占0.01%;年初结转和结余437.81万元,占0.83%。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5245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7.24万元,占13.11%;项目支出45579.32万元,占86.89%。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4.0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8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93万元,占0.22%;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993.50万元,占99.7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47.82万元。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