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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 2011-09-30 02:0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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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管理、广告管理、垃圾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市政设施(除供水、排水设施外,下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管理、广告管理、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部署要求,制定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市政设施、城市桥梁、广告、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整治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停车场、广告招牌、夜景照明、城市公交站场、交通设施及城市各类标志性小品、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市政设施、桥梁、广告、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整治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城市有偿使用市政设施项目,组织有偿使用市政设施经营权招投标;指导、监督全市各镇区城市管理、经营、宣教业务,督促、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规范化发展;参与市民城市意识、公益观念宣传,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局内设八个科室,共有编制数5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6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49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预算总收入21,817.59万元,总支出21,817.5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205.29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0,612.30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0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0万元/辆·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合计(一++三)

21817.59

基本支出

1205.29

2120101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1205.29

一般专项支出

20566.98

2120901

城市公共设施

17855.20

2120902

城市环境卫生

444.11

212010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40.00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100.89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709.93

21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6.46

2110302

水体

105.66

2140106

公路养护

24.00

2012699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3.58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5.00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15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45.32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城市综合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 东莞大道、东江大道、松山湖大道(含八一路、鸿福东路)、中心广场、港口大道、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生态园大道等道路及市区夜景灯饰、运河两岸灯饰及照明设施的综合养护,城市桥梁管理,东江河、运河市区段清理水浮物,市区道路市政设施养护监理及户外广告巡查,公益广告牌日常维护、设计及制作,市区渠化岛、节假日摆花以及市政设施及沥青路面养护等支出。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站台站亭迁移改造。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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