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单位概况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管理、广告管理、垃圾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市政设施(除供水、排水设施外,下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管理、广告管理、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府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部署要求,制定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市政设施、城市桥梁、广告、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整治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停车场、广告招牌、夜景照明、城市公交站场、交通设施及城市各类标志性小品、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市政设施、桥梁、广告、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垃圾处理、市容市貌整治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核城市有偿使用市政设施项目,组织有偿使用市政设施经营权招投标;指导、监督全市各镇区城市管理、经营、宣教业务,督促、协调全市城市管理规范化发展;参与市民城市意识、公益观念宣传,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局内设八个科室,共有编制数52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6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2人,聘用人员49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1年预算总收入21,817.59万元,总支出21,817.5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205.29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0,612.30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0万元/人·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留用执法执勤车经费标准3.80万元/辆·年。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合计(一+二+三) | 21817.59 | |
— | 基本支出 | 1205.29 |
2120101 | 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等) | 1205.29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0566.98 |
2120901 | 城市公共设施 | 17855.20 |
2120902 | 城市环境卫生 | 444.11 |
2120105 |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 40.00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1100.89 |
212050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709.93 |
212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6.46 |
2110302 | 水体 | 105.66 |
2140106 | 公路养护 | 24.00 |
2012699 |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 3.58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15.00 |
2129999 |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12.15 |
三 |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 45.32 |
(二)支出总表说明
上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城市综合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一般专项支出和基建支出划分,其中:
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 东莞大道、东江大道、松山湖大道(含八一路、鸿福东路)、中心广场、港口大道、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生态园大道等道路及市区夜景灯饰、运河两岸灯饰及照明设施的综合养护,城市桥梁管理,东江河、运河市区段清理水浮物,市区道路市政设施养护监理及户外广告巡查,公益广告牌日常维护、设计及制作,市区渠化岛、节假日摆花以及市政设施及沥青路面养护等支出。
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站台站亭迁移改造。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