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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各镇(街、园区)环境卫生工作及专项治理行动;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环卫保洁质量监督和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改造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统筹和调配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余泥渣土和粪便等的收运处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代收代付和使用监督;负责开展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内设6个股室。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部门本级预算,不包含其他单位的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31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8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驻军随军及军转干部家属1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17.67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17.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17.13万元,年初结转10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节能环保支出812.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6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0万元。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17.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80.6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501.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317.1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712.08万元,占11.27%;城乡社区支出5562.65万元,占88.06%;住房保障支出42.40万元,占0.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

1)污染防治

①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科目编码:21103042017年预算数为712.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4.40万元,增长11.85%

2.城乡社区支出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①城管执法(科目编码:21201042017年预算数为81.40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①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2017年预算数为5481.2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42.40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35.28%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8.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60万元,公务接待费4.80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2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6417.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641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17.13万元,占98.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100.54万元,占1.57%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641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45万元,占12.19%;项目支出5635.22万元,占87.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81.25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预算公开表